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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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005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申请 事项索取号: 005
实施机关: 杭州市规划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 联系方式: 0571-86877376
承诺期限: 复杂项目13工作日,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7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办事大厅规划窗口
办理条件: 各类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除与市建委联合会审或道路、河道、管线规划设计审查以及直接进入施工图审批的项目外的建设项目方案审查)
办理程序: 办事大厅窗口受理并转相关科室—→科室办理—→办事大厅窗口发件
办理依据: 《浙江省实施〈规划法〉办法》第28条;《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27条
申请材料: (1)填写《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申请表》(表3);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效立项文件;
(4)有效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包括附图)复印件;
(5)方案设计1:500(范围较大时1:1000)总平面蓝图2份;
(6)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含方案说明书、效果图、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图等的设计方案文本若干套(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一份);
(7)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在现有土地上改、扩建时提供);
(8)日照分析成果(按照《杭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技术规则》要求需进行日照分析的项目提供);
(9)景观分析报告(拟批建设项目处于城市规划确定的景观控制区时提供);
(10)规划公示材料,包括现场公示图片,社区反馈意见。(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方案前公示的项目);
(11)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协议等资料,拟建设项目涉及其它单位或个人合法权益时提供;
(12)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等资料;
(13)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

1、表格可通过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子网站直接下载;
2、请各项目单位填写完整表格内容,包括受托人联系手机号码,以便发件通知。
3、除特别说明外,以上申报材料应提供原件;需提供复印件的,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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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备案证号:浙ICP备06035742号 2003-2008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