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003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申请(适用于一般项目) |
事项索取号: |
003 |
| 实施机关: |
杭州市规划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 |
联系方式: |
0571-86877376 |
| 承诺期限: |
复杂项目15个工作日,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8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办事大厅规划窗口 |
| 办理条件: |
适用于一般建设项目 |
| 办理程序: |
办事大厅窗口受理并转相关科室—→科室办理—→办事大厅窗口发件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30条;《浙江省实施〈规划法〉办法》第22条;《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13、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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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1)填写《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适用于一般项目)》(表2-2);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效立项文件;
(4)拟建设位置选址意向的坐标位置图(1份);
(5)不涉及征地项目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属于招挂出地块项目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公证书)(需提供原件核对);
(6)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 备 注: |
1、表格可通过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子网站直接下载;
2、请各项目单位填写完整表格内容,包括受托人联系手机号码,以便发件通知。
3、除特别说明外,以上申报材料应提供原件;需提供复印件的,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能提交。 |
| 附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