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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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002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申请(适用于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 事项索取号: 002
实施机关: 杭州市规划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 联系方式: 0571-86877376
承诺期限: 复杂项目15个工作日,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8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办事大厅规划窗口
办理条件: 适用于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
办理程序: 办事大厅窗口受理并转相关科室—→科室办理—→办事大厅窗口发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0条;《浙江省实施〈规划法〉办法》第22条;《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13、14条
申请材料: (1)填写《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适用于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表2-1);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有效立项文件(计划或可研批复或项目建议书);
(4)拟建设位置选址意向的坐标位置图(1份);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预先取得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1份);
(6)不涉及征地项目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7)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

1、表格可通过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子网站直接下载;
2、请各项目单位填写完整表格内容,包括受托人联系手机号码,以便发件通知。
3、除特别说明外,以上申报材料应提供原件;需提供复印件的,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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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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