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001立项前规划选址意见联系单申请 |
事项索取号: |
001 |
| 实施机关: |
杭州市规划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 |
联系方式: |
0571-86877376 |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办事大厅规划窗口 |
| 办理条件: |
适用于发改委等职能部门立项前需征求规划部门意见的项目、适用于计委立项前需征求规划部门意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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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办事大厅窗口受理并转相关科室—→科室办理—→办事大厅窗口发件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0条;《浙江省实施〈规划法〉办法》第22条;《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13、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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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1)填写《建设项目立项前规划审核申请表》(表1);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发改委立项前期联系单(1份);
(4)拟建设位置选址意向的坐标位置图(1份);
(5)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 备 注: |
1、表格可通过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子网站直接下载;
2、请各项目单位填写完整表格内容,包括受托人联系手机号码,以便发件通知。
3、除特别说明外,以上申报材料应提供原件;需提供复印件的,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能提交。 |
| 附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