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开发区门户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详细页面
事项名称: 001立项前规划选址意见联系单申请 事项索取号: 001
实施机关: 杭州市规划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 联系方式: 0571-86877376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办事大厅规划窗口
办理条件: 适用于发改委等职能部门立项前需征求规划部门意见的项目、适用于计委立项前需征求规划部门意见的项目
办理程序: 办事大厅窗口受理并转相关科室—→科室办理—→办事大厅窗口发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0条;《浙江省实施〈规划法〉办法》第22条;《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13、14条
申请材料: (1)填写《建设项目立项前规划审核申请表》(表1);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发改委立项前期联系单(1份);
(4)拟建设位置选址意向的坐标位置图(1份);
(5)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

1、表格可通过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子网站直接下载;
2、请各项目单位填写完整表格内容,包括受托人联系手机号码,以便发件通知。
3、除特别说明外,以上申报材料应提供原件;需提供复印件的,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能提交。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备案证号:浙ICP备06035742号 2003-2008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