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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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因公出国(境)手续办事指南 事项索取号:
实施机关: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科 联系方式: 经办人:王晓霓 联系电话: 86847759
承诺期限: 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科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楼. 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科
办理条件: 区内企业因公出国人员。
办理程序: 一、区内审批: (1)出国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把“区内审批”阶段所需材料报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科; (2)经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科审核,如获同意,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领导签字、盖章后,进入“批件办理阶段”。 二、批件办理: (1)到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科领取并填写HZWB-1、HZWB-2或HZWB-3表,报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印章; (2)将上述及其他“批件办理阶段”所需材料报市外办,办理出国任务批件。 三、政审: 持杭州市外办“出国任务批件”到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或备案表。 四、因公护照、签证、港澳通行证办理阶段: 持“出国任务批件”、《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到杭州市外办办理护照,由杭州市外办代办签证。
办理依据: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办关于进一步简化我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报批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3〕5号)
申请材料: 一、区内审批阶段: (1)外方邀请函原件、复印件; (2)出国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提供的出访请示报告(要有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批件办理阶段: (1)本单位出国(境)任务及组团出国(境)任务: ①邀请函、电复印件(中、外文); ②申报表(HZWB-1); ③登记表(HZWB-3); ④有关合同、协议、项目批文; ⑤外出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函; ⑥需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出国事项、提供出访的详细理由及有关情况。 (2)参加跨地区部门组团出国审批(预审件)所需材料: ①组团单位请示报告(复印件); ②详细日程; ③费用清单; ④有关部门的批复(复印件); ⑤征求意见表(HZWB-2); ⑥登记表(HZWB-3); ⑦有关合同、协议、项目批文(复印件); 以上材料经贸、科技任务一式2份,友好访问、考察任务及简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企业只需1份。 三、政审阶段: (1)任务批件原件、复印件; (2)政审批件原件(原政审批件三年有效期内再次出国的,只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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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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