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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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许可 事项索取号:
实施机关: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方式: 86878780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开发区3号路23号管委会综合办公楼三楼
办理条件: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窗口办公室办理?窗口发件
办理依据: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法》第23条, 《浙江省实施〈人防法〉办法》第17条。
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 2、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申报表(1份); 3、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意见(1份); 4、人防单元工程登记表(1份); 5、人防工程技术资料,含施工主要材料检验报告,混凝土试件实验及灌注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施工记录、人防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试验证明等(1份); 6、人防工程竣工图,包括总平图、建筑、结构、风、水、电和平战功能转换实施方案(各1份),另附人防建筑平面图A3图(4张); 7、人防工程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各1份); 8、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1份); 9、工程定位坐标资料(1份); 10、《人防工程专项验收整改意见书》、有关修改图、联系单和整改情况说明等资料(需进行整改的项目提供,1份); 11、相应工程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定单(1份); 1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需要时提供,1份)。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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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备案证号:浙ICP备06035742号 2003-2008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