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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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事项索取号:
实施机关: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方式: 86912061,86871711
承诺期限: 6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开发区3号大街23号管委会综合办公楼4楼
办理条件:
办理程序: 科室受理→部门审核→科室出件
办理依据: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要求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报告。 2.有关部门有效的立项依据,租赁开发区内厂房的工业项目提交有关部门书面准入意见。 3.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份、简本1份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电子文档1份。 4.涉及水土保持或电力设施走廊的建设项目,需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电力部门审查同意意见。 5.规划部门的选址初审意见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利用预审意见。 6.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的公示材料(包括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当地政府部门关于公示真实性的意见,公示证明,公示照片等)。 7.其他要求材料。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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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备案证号:浙ICP备06035742号 2003-2008版权所有